爱..爱...我要爱!!!

很常听到周围的朋友说:“我要谈恋爱!”又听到的周围的男女朋友说,如果现在大学不找,以后读好书就很难找到了哦!难道....谈恋爱就这么急吗?不能否认的是,在大学真的比较多机会,也比较多选择!那选择伴侣又怎么可以乱来呢?
前不久跟一个同性朋友出街,他问我说:“传瀚,你怎么确定那个女的是神为你预备的伴侣呢?”我只说:“我不懂,但我深信若我两真心爱着彼此的话,那个爱只有加温,绝对不会减少,而神也会祝福我们啊!”若两人都彼此相爱的话,又怎么会想要分手呢?一个成熟的爱,是把感情建立在我们的上帝手上。若不能好好爱着彼此,又怎么能爱一个看不到的神呢?
神就是爱,一个给我们爱,更看顾我们的祝福爱来自于神,在爱里是没有惧怕的,因为神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已经担当了一切的惧怕及刑法。在每一次你情我浓时,你把你的信仰放在哪里呢?在两人的情欲里吗?神说凡事都可做,但不都有益处。而我们更要为着今生所作的,在神审判时付上一切的代价哦!
又有一个朋友问我:“可以和非信徒朋友结婚吗”怎么办?我要怎样问答他呢?要说:可以啦,恋爱是你们的嘛!没人能阻止的..还是我应该说:NO!你们不可以在一起哦!来......听听圣经怎么说.....基督徒不应当与不信的人结合,圣经有清楚的吩咐:"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 (林后6:14)。这节经文虽未指明是对男女结合说的,但无疑的它是很合宜用于男女结合方面。因为它所说的"相配"、"同负一轭"、"相交"、"相通",已包括夫妇结合的道理在内旧约中也有好些经文表示神不喜欢他的选民娶外邦女子为妻。如:王上11:7 ~8;拉9:1 ~4,10:1 ~15;尼13:23 ~27。所以依照圣经的教训,基督徒不应当与非基督徒结合是无可置疑的。开玩笑....心里一定会想需不要这么严重啊???
拜托刚才不是说只要两人相爱就好吗?为什么现在又不可以乱乱找伴侣啊!!朋友....请冷静听我说哦!恋爱和信仰,似乎没有什么相干,实则大有关系,因为恋爱的最终日的是结婚,结婚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开端;而共同生活却与共同的信仰有密切的关系。信仰若不相同,必然在生活习惯、兴趣、处事的观点、儿女教养等事上,各持不同的见解。这些不相同,在恋爱期间,不大觉得它们对彼此间的感情有什么伤害;但在结婚以后,在漫长的夫妇共同生活中,却常常成为破坏家庭幸福的因素;所以不同信仰的结合,不但不合圣经的教训,在实际生活上也是不完美的啊!SO...还是好好找伴侣吧!!
那么至于已经在热恋中怎么办啊?我觉得啦,一对已经在相爱中的男女,其中一人信了主,他或她应当下最大的决心,在未结婚之前引领对方归信基督,否则就只有走那需要最大牺牲的路,放弃你所认为可爱的人。
这只是我自己的思想,盼能成为大家的意见哦!!下次再和大家见面。耶稣爱你...我祝福正在游览此部落格的人。以马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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